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高月玥,曹丽华, 北京古燕宏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高月玥,曹丽华:本院受理北京古燕宏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曹丽华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们支付2018年8月5日至2021年8月4日的物业费25664.19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一楼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