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蒋玉美,吴勤,高志强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1102民初2949号 |
案由 |
借记卡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勤;高志强:本院受理蒋玉美诉你借记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1102民初29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