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广建,李春峰,赵新军,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二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嵩阳同兴(登封)煤业有限公司 ,河南乡贸煤炭运销有限公司 ,郑新康华(新密)煤业有限公司 ,平顶山博然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最高法民终812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最高人民法院 |
内容 |
郑新康华(新密)煤业有限公司、王广建、李春峰、赵新军、平顶山博然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湖北省煤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河南乡贸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郑新康华(新密)煤业有限公司、嵩阳同兴(登封)煤业有限公司、郑州煤炭工业(集团)二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王广建、李春峰、赵新军及一审被告平顶山博然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最高法民终812号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