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东莞鑫翼电子有限公司 ,北京君誉隆腾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东莞鑫翼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君誉隆腾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如下:1、被告支付货款217500元;2、被告支付逾期付款经济损失(以217500元为基数,自2020年6月1日起至2020年7月1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1.5倍计算,自2020年7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3、被告承担诉讼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的十五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一日上午十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海淀法院中关村派出法庭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