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潘宇海,蔡达标,蔡春红,王志斌,润海资本有限公司, 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中山市联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东莞市双种子饮食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最高人民法院 |
内容 |
润海资本有限公司、中山市联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市双种子饮食管理有限公司、潘宇海与被上诉人蔡达标、蔡春红、王志斌及原审第三人润海资本有限公司、中山市联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最高法民终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向润海资本有限公司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向中山市联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