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凤华,张宇,邵华, 爱材(北京)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久众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13执异981号,(2021)京0113执4558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宇、邵华、北京久众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赵凤华:本院受理爱材(北京)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张宇、邵华、北京久众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爱材(北京)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追加赵凤华为被执行人一案,本院已依法作出(2021)京0113执异98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追加赵凤华为(2021)京0113执4558号案件的被执行人,对北京久众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京0113执异981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