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北京志和利华科贸有限公司北京方正延中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京0108民初26054号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公告人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内容
北京方正延中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本院对北京志和利华科贸有限公司与北京方正延中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8民初260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北京方正延中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返还北京志和利华科贸有限公司241 667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公告费260元(北京志和利华科贸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北京方正延中信息系统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4925元(北京志和利华科贸有限公司已预交),由北京方正延中信息系统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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