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志坚,北京华创鑫投资管理中心,北京华鑫资源管理咨询中心,湖南湘军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唐华雄, 北京广佳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家装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公司解散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家装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陈志坚,北京华创鑫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北京华鑫资源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湖南湘军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唐华雄: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广佳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公司解散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法无法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副本、举证应诉通知书、民商事案件文书上网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 此 公 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