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关超亮,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8民初8174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关超亮:本院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与关超亮、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2021)京0108民初8174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8民初81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关超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理赔款38 610元。二、驳回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65元(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已预交),由关超亮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公告费260元(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已预交),由关超亮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金融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