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杨富海,于一仁, 东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世纪立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0)京0108民初16166号
案由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公告人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内容
杨富海,北京世纪立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东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于一仁等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材料。东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杨富海对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20)京0108民初1616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北京世纪立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杨富海承担本案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间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间届满后次日13时4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刊登日期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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