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严军,夏晨,杨波,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上佳物流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公告人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内容
严军,重庆上佳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夏晨与杨波,重庆上佳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严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丰台法院长辛店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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