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汕头市多智商贸有限公司 ,汕头市澄海区新凯旋玩具厂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著作权权属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汕头市多智商贸有限公司、汕头市澄海区新凯旋玩具厂: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汕头市多智商贸有限公司、北京京东叁佰陆拾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汕头市澄海区新凯旋玩具厂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汕头市多智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销售涉案被控侵权产品,并销毁库存商品;二、汕头市澄海区新凯旋玩具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生产、销售涉案被控侵权产品,并销毁库存商品;三、汕头市多智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8000元;四、汕头市澄海区新凯旋玩具厂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8000元;五、驳回上海新创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