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范可风,朱文胜,韩阳, 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湖南津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天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湘民终903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内容
范可风、朱文胜、韩阳、湖南天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湖南津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的上诉人湖南津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被上诉人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及原审被告湖南天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范可风、朱文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湘民终903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相关文书,逾期视为送达。二○二一年八月十八日
刊登日期
2021-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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