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益西桑珠,旺堆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工布江达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旺堆:本院受理原告益西桑珠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