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岳龙刚, 东莞丽馨珠宝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京0491民初25196号 |
案由 |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内容 |
东莞丽馨珠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岳龙刚与东莞丽馨珠宝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京0491民初25196号,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及应诉通知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登录本院电子诉讼平台(网址:www.bjinternetcourt.gov.cn)或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十五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6: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电子诉讼平台线上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08-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