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任国辉,杜振才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湘0111民初18078号 |
案由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杜振才:本院受理原告任国辉诉你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西瓜损失25200元;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运费损失4077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湘0111民初18078号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及当事人诉讼须知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