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胡晓东,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胡晓东: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与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四层十四法庭(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甲2号)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