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鹤翾, 北京悦宝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乐同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乐同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北京悦宝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王鹤翾与北京悦宝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回龙观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