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小楼,张红艳,祁育红,赵微微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清算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红艳、祁育红、赵微微:本院受理原告许小楼与被告张红艳、祁育红、赵微微清算责任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原告货款损失18140元及利息;2、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现依法向张红艳、祁育红、赵微微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廉政监督卡、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1-11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