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艾丽,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淀支行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信用卡纠纷
公告人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内容
艾丽:本院受理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淀支行与艾丽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适用简易程序告知书等诉讼材料。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淀支行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截至2021年9月8日的欠款本金3664.92元,分期付款手续费161.94元,逾期利息2027.83元,违约金609.49元,共计6464.18元;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自2021年9月9日起至每期账单应还款额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凤凰信用卡领用合约收费标准为依据);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公告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复兴路法庭第三十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刊登日期
2022-03-0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