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杨军祥,赵长启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15民初18581号 |
案由 |
同业拆借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军祥:本院对赵长启与杨军祥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15民初185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一、杨军祥给付赵长启劳务费用242 46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二、杨军祥给付赵长启利息(以97 260元为基数,自2021年5月2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三、驳回赵长启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安定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