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建平,龚强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湘0703民初342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龚强: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刘建平与被执行人龚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执行龚强(2021)湘0703民初3420号民事判决书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执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