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洁,伍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2)湘0581民初7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邵阳市武冈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伍涛:本院受理原告刘洁与被告伍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其它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湘0581民初7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为:被告伍涛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刘洁50 000元,并按年利率15.4%支付自2018年12月25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逾期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 594元,由被告伍涛承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二0二二年三月一日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