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王兵娟,李恒,王潇娟,王大勇,王鑫, 华雄实业有限公司 ,山西永恒集团有限公司 ,山西兵娟制衣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最高法民终952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最高人民法院 |
内容 |
华雄实业有限公司、王兵娟、李恒、王潇娟、王大勇:本院受理上诉人山西兵娟制衣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城分行、原审被告山西永恒集团有限公司、华雄实业有限公司、李恒、王潇娟、王兵娟、王大勇、王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最高法民终9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