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北京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 ,黄岛区玺南燕商贸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京0491民初48091号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内容 |
黄岛区玺南燕商贸行:我院受理的(2021)京0491民初48091号,原告北京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与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黄岛区玺南燕商贸行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与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1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10时25分在本院公开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