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祁蓓蓓,多语研公司, 北京多语研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京0491民初24180号 |
案由 |
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互联网法院 |
内容 |
祁蓓蓓与北京多语研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的(2021)京0491民初2418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礼致歉的义务,本院现将(2021)京0491民初24180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本院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公民的肖像。本案中,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及其身份材料,能够证明涉案图片与祁蓓蓓肖像的同一性。原告与多语研公司双方虽签订兼职协议,但其中并未约定肖像、姓名等使用,故被告多语研公司并未取得原告许可,在其运营的店铺页面上使用有原告肖像的图片,构成对原告肖像权的侵犯。本院判决如下:一、被告北京多语研教育咨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在大众点评店铺“语言家小语种、语言家小语种(世贸天阶分部)、语言家小语种(世界城分部)、语言家小语种(三里屯分部)”中连续24小时刊登致歉声明,向原告祁蓓蓓赔礼道歉(声明内容须经本院审核,逾期不履行的,将依法承担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责任,本院还将依原告祁蓓蓓申请,选择一家全国公开发行的报刊刊登判决主要内容,费用由被告北京多语研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负担);二、驳回原告祁蓓蓓的其他诉讼请求。 |
刊登日期 |
2021-1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