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芳,胡志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2)湘0923民初87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益阳市安化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胡志军:本院受理原告黄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联系地址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2022)湘0923民初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驳回原告黄芳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黄芳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双方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