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董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京0108民初32895号
案由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公告人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内容
董磊:本院对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与被告董磊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8民初328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董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支付理赔款30 006.71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0元及公告费300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均已预交),均由董磊负担,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金融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3-0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