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方正世纪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济南威临盛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8民初7290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济南威临盛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对北京方正世纪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与济南威临盛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判决如下:一、济南威临盛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北京方正世纪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1 535.2元,并按年利率24%的标准支付上述款项自2019年2月1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二、济南威临盛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按年利率24%的标准向北京方正世纪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支付货款25 065.4元自2019年2月11日起至2019年9月23日止的逾期违约金3692元;三、驳回北京方正世纪信息系统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8民初72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