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海龙,邓飙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邓飙:本院受理原告黄海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证据材料、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等应诉手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休假日顺延)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张家湾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