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司富豪, 济南市历下区学愿教育培训学校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司富豪:本院受理济南市历下区学愿教育培训学校与司富豪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9时 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 5层十八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