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柳英,尹高峰,尹湘雨,尹文浩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湘1021民初3391号 |
案由 |
抚养费纠纷 |
公告人 |
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尹高峰:本院受理原告张柳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湘1021民初33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原告张柳英请求与被告尹高峰离婚的诉请,本院予以支持;二、小孩尹湘雨由原告张柳英直接抚养至其独立生活为止,婚生小孩尹文浩由被告尹高峰直接抚养至其独立生活为止,小孩抚养费由原告张柳英与被告尹高峰各自承担。原告张柳英与被告尹高峰有相互探望小孩的权利。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被告各负担1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