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军, 山东民基电力装备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诚利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 ,济南同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山东民基电力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山东诚利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济南同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刘军与山东民基电力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山东诚利电气自动化有限公司、济南同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2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0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