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管纪忠,刘小芳,深圳市中皇汇通投资合伙企业,嘉兴昭宣元安九鼎创业投资中心,苏州金秾九鼎创业投资中心,烟台昭宣元盛九鼎创业投资中心,苏州工业园区嘉翔九鼎投资中心,苏州工业园区嘉乾九鼎投资中心, 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盛世中皇控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0)京0102民初22013号 |
案由 |
有限合伙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小芳,深圳市盛世中皇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皇汇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建装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对嘉兴昭宣元安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金秾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烟台昭宣元盛九鼎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嘉翔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嘉乾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你们及管纪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经审理作出(2020)京0102民初22013号民事判决书。管纪忠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上诉请求为撤销本院民事判决第一项,将股权回购款计算方式改判为14730100元×(1+8%)^n,上诉人无需支付其中差价5773011元(暂计至2021年4月23日);本案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处理。 |
刊登日期 |
2021-08-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