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吕国芳, 二十一世纪亿家(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二十一世纪亿家(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吕国芳与二十一世纪亿家(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 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3 日 9时 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南磨房法庭第六法庭 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