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晓华,赵国栋,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钱包融通科技有限公司 ,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更正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报(院)于2021年12月31日刊登在G73版的被告为赵国栋的公告中,其中“赵国栋: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华诉被告广西钱包融通科技有限公司、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赵国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更正为“广西钱包融通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华诉被告广西钱包融通科技有限公司、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赵国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特此更正。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