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贾佳, 北京德易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14民初18154号 |
案由 |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贾佳(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对北京德易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贾佳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14民初181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贾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北京德易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2016至2018年度两个供暖季的供暖费8319.6元。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