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苏伟,苏素芹,苏美华,邹克渊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民终11155号,(2019)京0108民初55194号 |
案由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苏美华、邹克渊:本院受理上诉人苏伟与被上诉人苏素芹、苏美华、邹克渊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京01民终11155号民事裁定书,内容为:一、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9)京0108民初55194号民事判决;二、本案发回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重审。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