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董明立,赵远现, 合肥市伟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北京汇诚华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辰坤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0)京0108民初47415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汇诚华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辰坤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原告董明立、赵远现与被告北京汇诚华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辰坤市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肥市伟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做出(2020)京0108民初47415号民事判决书,现合肥市伟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 |
刊登日期 |
2021-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