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五常市顺泽米业有限公司 ,中农惠民(北京)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中农惠民(北京)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五常市顺泽米业有限公司与中农惠民(北京)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 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 1个工作日 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 望京人民法庭第六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