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别家慧,乔雨生,胡敏,第三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宏宥(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8民初26836号,(2021)京0108民初26836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宏宥(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别家慧诉被告宏宥(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乔雨生、胡敏、第三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追偿权纠纷一案。被告乔雨生在答辩期内向本院提出管辖异议,本院审查后于2022年2月9日作出(2021)京0108民初2683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乔雨生提出的管辖异议。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8民初26836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金融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