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文,安娜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京0105民初1886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安娜:本院对陈文与安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京0105民初1886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一、被告安娜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偿还原告陈文借款本金20000元;二、被告安娜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陈文逾期还款利息(以20 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3.85%标准计算,自2019年1月27日起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