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冯茹,桂露莹,王书琳,王旭, 北京米果贝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教育培训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冯茹,北京米果贝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桂露莹,王书琳:本院受理王旭等与桂露莹等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 第十三法庭 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