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宋涛,张建国, 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宋涛,张建国:本院受理兴业消费金融股份公司与宋涛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证据。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昌平区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第一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