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建伟,杜文磊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建伟:本院受理杜文磊与刘建伟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2022年5月11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红星法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