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寇俊峰,寇成勇,荣朝霞, 淄博零点商贸有限公司贸发商业(北京)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内容
淄博零点商贸有限公司,寇俊峰,寇成勇,荣朝霞:本院受理贸发商业(北京)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经审理依法判令你向原告贸发商业(北京)集团有限公司清偿案涉借款项下欠付本金、利息,并判令诉讼费、公告费由你们负担。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金融法院。逾期不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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