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何宪,何平,何薇,何宁能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遗嘱继承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何平:何薇与何宁能遗嘱继承纠纷一案中,何宪已提起上诉,本院已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本院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