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星网联盟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碧维视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京0491民初3695号
案由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公告人
北京互联网法院
内容
广东星网联盟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碧维视科技有限公司:我院受理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东星网联盟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碧维视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京0491民初369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广东星网联盟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碧维视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30 000元;二、被告广东星网联盟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碧维视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合理维权费用200元;三、驳回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原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600元(已交纳),由被告广东星网联盟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碧维视科技有限公司负担7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本院交纳)。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公告费260元、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公告费(按实际发生额确定)由被告广东星网联盟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碧维视科技有限公司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应在上述期限内登录本院电子诉讼平台(网址:www.bjinternetcourt.gov.cn)或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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