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邓礼良,刘镕尘,邓丽梅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湘经典【2021】娄司000405D号,(2022)湘1382执恢128号之一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涟 源 市 人 民 法 院公 告刘镕尘、邓丽梅:本院受理的邓礼良申请执行刘镕尘、邓丽梅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委托湖南经典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邓丽梅名下的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47号204房进行了价值评估,现已作出湖南经典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湘经典【2021】娄司000405D号评估报告书,评估结果为:估价该房屋评估价值为220.37万元。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该评估报告书及(2022)湘1382执恢128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邓丽梅名下的位于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47号204房。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评估报告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申请重新评估。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2022年3月9日 |
刊登日期 |
2022-03-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