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长春,蒲兵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京04民初450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蒲兵:本院受理原告孙长春与被告蒲兵中介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1)京04民初450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和4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29日9时30分在本院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0-24 |